協助及發現學生問題,創造妥適學習環境
作者:彭勝棫
做出任何決定前,請留意適性教育的目標,即是提供並創造學生【最大發展、最少限制】的學習環境。班級老師若有發現班上同學可能需要提供輔導或特教服務的情形,請與學校輔導組 (組長、專輔教師) 或特教組 (組長、資源班教師) 進行徵詢及諮商,再做更深入的入班觀察與個案討論工作。
政策宣導
送鑑定每年有3次,1、4、9月為大概時間,正確送件時間須等市政府正式公文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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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鑑定類別說明
因鑑定類別眾多,今日聚焦在人數較多的學習障礙及情緒障礙兩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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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學習障礙特徵:
學習障礙學生是正常人,只是內在能力間有顯著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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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障礙學生可能在上述的部份能力有顯著困難,故須積極提供
個別化教學方案與【最大發展、最少限制】的學習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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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情緒障礙特徵:
重點在【長期】持續發生,因情緒障礙牽涉層面較廣,認定時得參考醫療人員診斷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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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判定為情緒障礙,一定是需跨情境適應困難,也就是在學校有情緒問題,在其他地方也有情緒問題,才成立。如果只是在學校才有情緒問題,其他地方全部正常,則問題在學校、老師或同儕身上,學生本身無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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鑑定結果說明
送鑑輔會後判定,結果有三:非特殊生、疑似特殊生、正式特殊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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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論(鑑定結果不代表什麼)
所有作為都是以學生立場為出發點,老師在平日課堂中應多給這類學生鼓勵,建立自信,可以安心在教室及學校學習。因為語文及數學能力,只是多元智能的一小部分,也是精采生命中的一小環而已,不太會其實不代表什麼,真的!倒不如發展學生自己強勢的智能(如體育、音樂、自然探索……等,自己最感興趣的事物)。